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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纠纷 解家困 解心锁 同心县法院绘就家事解纷新“枫”景

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同心县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中积极延伸职能,用心守护爱的港湾,用情疏导受损感情,用爱呵护未成年人,让温馨和睦之风浸润万家,以司法之力助推社会和谐、家庭幸福。

高额彩礼引纠纷 耐心调解促履行

“谢谢你们耐心调解,今天还督促履行,彻底解决了我们之间的纠纷。以后我们一别两宽、互不打扰,开启各自的生活。”12月6日,同心县法院婚姻家事调解室内,当事人满意地对人民调解员丁雪松说。

11月28日,同心县法院立案庭收到一份离婚纠纷诉状,案件被指派至该院行业诉调对接中心下设的婚姻家事调解室。接案后,调解员丁雪松、杨克剑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纠纷争议所在。小马与小佳经人介绍相识,并于今年3月按照风俗习惯举行婚礼后共同生活。由于两人没有感情基础且缺乏了解,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11月8日,小佳以回家照顾生病的奶奶为由回到娘家,随后将小马的联系方式拉黑删除,表示不愿再与小马共同生活。小马、小佳均表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对结束婚姻关系达成共识,但对男方婚前给付的彩礼是否返还存有较大争议。

“家事家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作为一名调解员,我们首先做到用心去聆听当事人的心声,用心感受他们在生活中的矛盾。在矛盾中寻找矛盾的突破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化解他们的心结。”杨克剑说。调解时,丁雪松和杨克剑通过拉家常式的话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促其认识到婚姻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双方均愿意在彩礼返还问题上让步。

综合考虑彩礼金额、双方婚姻存续时长、共同生活的具体情况及男方家境,调解员现场就彩礼返还问题进行了耐心宣讲教育,最终,双方当事人就彩礼返还问题达成合意,并于12月4日签署调解书,确认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并由女方于12月6日前向男方返还14万元彩礼。

近年来,因婚姻家事矛盾和彩礼给付引起的纠纷逐渐增多,不但影响家庭和睦、给双方家庭造成负担,还容易形成不良影响。今年1—10月,同心县法院共受理婚姻案件867件,其中涉及高额彩礼返还案件为50件,占婚姻家庭类案件的5.76%。该院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机制,组建司法局派驻人民调解员调解室、特邀调解员调解室和5个行业诉调对接工作室,做深多元解纷机制。其中,家事诉调对接工作室聘请年长且擅长与群众沟通交流的2名特邀调解员,通过“背靠背”“圆桌式和解”等调解方式,向当事双方讲亲情、讲道德,巧断家务事。今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当场退还彩礼140万余元。

近日,当事人为同心县法院行业诉调对接中心婚姻家事调解室调解员杨克剑(右一)、丁雪松(左一)送去一面印有“司法为民 情暖人间”字样的锦旗,表达其感激之情。

父子对簿公堂 法官弥合亲情

今年4月,年近八旬的老杨来到同心县法院,一纸诉状将儿子杨某某告上法庭。2023年,杨某某结婚向父亲借款5万元,后老杨因看病吃药等原因急需用钱,多次向儿子催要欠款无果后,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

“本案涉及父子亲情,双方矛盾存在多年,案子好判,但判决可能导致父子矛盾激化,衍生更多的家庭纠纷,所以我们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办理此案。”承办法官丁桂花说。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进行电话联系,得知老杨年事已高且患有脑出血导致右半边身体行动不便,决定上门开展调解工作。为快速解决纠纷,修复受损亲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邀约村干部一同参与调解。

“法官,我承认借款事实,5万元是结婚时我父亲借给我的。但是作为父亲,花钱给儿子娶媳妇是他的义务,我凭什么要还?”杨某某理直气壮地说。

“我是因为你当时确实困难,再加上亲戚朋友说情才借给你钱的。我都80岁了,也得生活,你不养活我,现在必须还钱。”老杨声音颤抖,气愤又无奈。

“杨某某你已经40多岁了,你父亲没有花钱为你娶妻的义务,更何况老人年迈且身体欠佳,作为子女,本应照顾老人。同时依照法律规定,若子女向父母借钱,父母有明确的借款意思表示,子女依法负有偿还义务。”承办法官耐心解释道。

调解中,因双方过往矛盾累积已久,情绪激动。为有效缓和双方对立情绪,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后,首先对杨某某进行耐心引导,随后对老杨暖心劝导。最终,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逐渐敞开心扉、平复情绪,杨某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签订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案件调解后,考虑到原告杨某年迈且行动不便,为最大限度减少其诉累,法官第一时间将制作好的调解书送到其家中。

“感谢法官的帮助,为了我家的事情还亲自跑一趟,太谢谢你了。”老杨感动地说。

在家事审判实践中,同心县法院努力化解双方的法结与心结,高度关注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困境与难题,不断通过精细化的温暖服务,将民生关怀落到实处,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度和力度。

离婚后见娃难 法官审执联动促调解

“我已经有2年没有见到女儿了。”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向同心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

原来,张某与杨某曾为夫妻,两人因性格不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过审理,法院于2022年年底依法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并确定儿子由父亲张某抚养,女儿由母亲杨某抚养。然而,判决生效后,双方在孩子探视问题上产生了新的争执,导致矛盾进一步升级。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法官杨晓东迅速行动,通过查询双方当事人关联案件,了解到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又因财产、抚养等问题多次互相起诉,且部分案件尚在审理中。面对这一复杂情况,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审慎处理的方式开启审执联动调解,将正在审理的2起民事案件与执行案件合并处理。审理法官和执行法官齐上阵,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释法说理、陈述利害,努力化解双方心结。

“你享有探视权,我们支持你,但是你不履行抚养义务,一旦上了失信人名单,到时候对孩子也会造成影响。”执行法官杨晓东开导张某配合履行离婚约定的抚养费用。

“婚姻结束并非从此老死不相往来,虽然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可以给他们一份完整的爱。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需要父亲的参与,为了孩子好,就要各退一步。”审理法官马彦鹏与杨某推心置腹地交流,引起她的共鸣。

最终,在执行法官和审理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探视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将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我们通过优化人员配置组建家事审判团队,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注重亲情关系修复、加强源头风险防控、延伸司法服务功能等一系列‘组合拳’,把司法温暖送到每名当事人心中,推动‘家事’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据同心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德荣介绍,今年1—10月,该院诉前接收婚姻案件1198件,调解成功600件,成功率50.08%。

来源:宁夏法治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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