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份以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针对上半年执行到位率低、平均结案时间长等弱项指标,组织团队执行干警充分利用早晚七点半两个黄金时段,常态化开展“司法为民·错峰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通过每三人组建小分队的模式,打破时间限制,对“拖、躲、逃、赖”的被执行人强势出击,加速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赶在上班前,清晨拘传促履行
“拘传被执行人丁某某”,8月7日早八点,执行干警朱自龙向执行指挥中心报备拘传信息一条。
被执行人丁某某拖欠王某劳务工资4990元长期未还,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丁某某始终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8月7日早上七点半,执行干警在上门找到丁某某后,其仍态度生硬,且多次强调没有钱向王某支付所欠工资,执行干警无奈将其拘传至法院希望能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经过长达三小时的释法说理,丁某意识到自己拖欠劳务工资的行为属实不妥,经向家人朋友求助后向法院执行款专户支付4990元,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丁某某履行完毕,不采取拘留措施”,当日11时30分,执行干警朱自龙再次向执行指挥中心报备。
守在回家后,夜间执行显担当
“找到一人,执行完毕一案”,7月29日晚八点,执行干警金波在被执行人马某支付完成案款后第一时间在工作群分享好消息。
马某因欠付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无奈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即马某向物业公司一次性支付物业服务费6000元并负担诉讼费33元。但马某并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物业公司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马某始终消极应对,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上门找人亦是无果。经多次与物业公司联系,执行干警大概确定了马某下班回家的时间,决定利用错峰执行时间再次上门寻人。
7月29日晚七点半,刚回到家的马某看见执行干警后便急忙上前解释,经执行干警释法说理向其告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后,马某当即向法院账户支付6033元,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上门找人的时间刚刚好,再晚一点被执行人就又出门了,我们抓紧时间去找下一个”,执行干警朱自龙坐在车上说道。
自开展“司法为民·错峰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以来,速执团队出动执行干警10名,累计找人50人次,执行完毕160案,执行和解130案,执行到位金额3420万余元。“赶在上班前,守在回家后”的错峰执行方式,真正打破了时间限制,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