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评选推荐全区法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247号)要求,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了逐级推荐,按照全区法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初审结果反馈,决定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为全区法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全区法院工作先进集体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同心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二、全区法院工作先进个人
姬晓娟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郭小娟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洪 海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刘兴发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 婧 盐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周仁学 同心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8日至1月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953-2134010
邮 编:751100
电子邮箱:wuzhongfayuan@126.com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平街549号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