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禹瑀)如何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如何推进?8月2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宪斌一行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导两级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
会议听取了吴忠市两级法院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的刑事审判执行工作汇报,高院刑三庭和执行一庭有关领导指出吴忠地区扫黑除恶工作在案件审理、财产处置、综合治理、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曾宪斌副院长对吴忠市两级法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高度认识督导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大意义。开展扫黑除恶督导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区各级法院要坚决落实全国扫黑办和自治区扫黑办的各项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督导检查,确保中央督导工作顺利推进。要统筹好安全与发展两件大事,依法稳妥做好案件办理、财产处置、综合治理等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二是要聚焦问题认真检视整改。对检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既不遮掩、也不回避,要加大气力进行整改,有效突破瓶颈难题,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快重点案件办理,尽快实现“黑财”清理目标,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注重案件源头治理,对制发的司法建议及时跟进办理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对回复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动联系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督办。三是要把打击实战和经验总结有机结合起来。要全面梳理、提炼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及案件审理执行中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奋发有为的状态、更加务实有力的举措巩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工作中取得更大实效。
吴忠市两级法院分管副院长、刑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