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马媛)近日,吴忠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第八次民商事审判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动力,在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升服务经济转型的前瞻性和实效性,优质高效审理金融、股权、保险、合同类案件,为吴忠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6年,吴忠中院受理金融、股权、保险、合同类等商事案件193件,同比增加143%,涉案标的总额达3.64亿元。为防止案多人少造成积案和延期,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该院优化商事审判力量配置,明确合议庭权责,对各类商事案件采取“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的繁简分流措施,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化解金融债权、保险理赔、商事主体的经营风险,已结案件平均审限缩短为35天,结案率达到98.74%,为维护市场交易经营秩序做出了不懈努力。结合吴忠地区公司破产清算类案件大量涌现的情况,商事审判庭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与破产受理法定标准的关系,严格防范借企业破产逃避债务的,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政府部门的相互协调联系,统筹解决破产资产处置、企业职工安置、债权分配难题,实现了破产清算类案件的“零震荡”。同时,为从源头上规范经济行为,该院针对银信部门放贷门槛较低、小额借款公司不良资产管理粗放、以公司解散的名义逃避债务、保险人利用格式条款不当免责等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及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其他商事主体提出强化风险意识、增强合规运营理念、权责双方共同化解不良资产风险等司法建议,切实增强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