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马宇婕)物业管理一直是社会治理矛盾集中、纠纷常发的领域。一边是对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满腹抱怨的老百姓,一边是被物业费拖欠困扰的物业公司。一起纠纷就意味着一个家庭被物业矛盾所困扰。法院处于居中裁判的位置,为了化解纠纷纾解当事人心结,既要切实解决问题、厘清对错,也要促使双方在相互理解的道路上携手同行。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如何回应人民诉求,回应社会关切,是人民法院时常面临的现实问题。在物业纠纷案件中,绝大多数是物业公司作为原告,起诉业主交纳拖欠的物业费。如果就案办案,不理会业主欠交物业费的深层原因,仅从程序上审结一起欠交案件非但不能实质性化解矛盾,反而可能造成轻视业主权益,引发广大业主不满的不良结果。
近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耐心调解。其中,3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撤回起诉,及时化解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未达成和解的3起案件,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注重辩法析理、厘清对错,并在判决书中作了如下价值引领: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物业服务企业应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服务细节,以充分获取所在业主的支持和配合;同时业主也应对物业服务企业给予相应理解,尽可能地看到其在物业服务中的努力和付出,应当认识到及时交纳物业费是保障物业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当业主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瑕疵时,应当通过正当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物业服务企业亦应就存在的问题予以改正,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标准。
吴忠中院民事法官在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时注重释法和疏导、引导工作,并借案普法,促进双方关系良好发展,尽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形成谦让、相助、共处的社区和谐氛围。积极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搭建沟通交流的桥梁,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
吴忠中院将以主题教育为契机,继续提升专业化审判质效,探索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的新办法、新举措,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以问题解决为牵引,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促进形成物业服务行业良性发展、群众生活品质有效提升、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共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