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马晓花)6月14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法庭移至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龙兴村村委会露天广场,由5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黑某某等21人与被上诉人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大河乡两代表一委员,部分村民近200百人参加了旁听。
该系列案系村委会实施农业项目指导工作引发的“谁来付款”矛盾纠纷。涉及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近二百人,二审21人共21案,经当事人同意,该系列案合并审理。为了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达到规范一批、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吴忠中院将法庭设立在当事人家门口。
庭审前,合议庭专门召开会议对送达、调取证据、庭审现场准备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制定了相应预案。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针对争议的焦点法庭组织开展辩论,整个过程规范、流畅。在两个小时的庭审中旁听群众无人喧哗和随意走动,接受了一次完整的法律课堂学习。庭审结束后,诉讼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围着审判人员就适用法律等问题向法官咨询,审判人员以案析理向当事人及在场的旁听人员进行了释明,达到了良好的教育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