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全区法院审判态势分析》显示,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法院,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变更率为零,全区最低;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63%,全区最低;一审服判息诉率93.72%,全区最高,立案质量和案件质量均居五市法院之首。据吴忠中院统计,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吴忠两级法院案件质量整体呈持续上升态势。吴忠中院对辖区各基层法院发改案件数从2017年同期的150件下降为2018年的106件,下降率29.33%;吴忠中院被上级法院发改案件数从2016年的36件减少到14件,同比下降61.1%。
“我们一改过去‘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要求,强调‘办好案、多办案、快办案’,将办好案、提升案件质量作为第一原则,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促进社会和谐,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金柱这样理解司改后案件质量、效率、数量之间的关系。
司法责任制下的法官荣耀
法庭、国徽、法官、法槌……9月3日,在吴忠中院第六审判庭,一场庭审见证了青年法官马媛在司法改革中的成长。
“刘某,你是否同意法庭调解,互相让一步,双方的损失就能减少到最小……”马媛一脸温和地说。
“我同意,马法官为我的事跑了很多趟,今天我就表个态吧。”当事人刘某说。
在马媛的耐心调解下,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划上圆满句号。
“我是司法改革的见证者、参与者。通过司改试点、总结、复制、推广,层层选拔,员额法官已经逐步走上了司法实践的舞台。和司改前不一样的是,审判权力下放,责任更加重大。司法责任制倒逼法官变压力为动力,把案子办好,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细查每一处细节,考量每一处法律适用,提升办案质量。”马媛是2017年底第二批入额法官。尽管自2010年就开始担任助理审判员,但在她看来,入额后,责任更加重大,对于法官的业务素养要求更高。去年以来,马媛办理的100多起案件,没有一起发回重审。
“以前办案,有合议庭、庭长、审委会把关;司改后,办案终身负责制促使法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抓业务学习。刑二庭有3名员额法官,合议庭每个人必须熟悉吃透所有案件,否则判决书后面的名字好署、责任难担。”吴忠中院刑二庭庭长孙玉梅感受颇深。
荣誉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司改以来,法官不仅主动提升了自己的业务能力水平,更重要的是提升了职业荣耀感,树立办理精品案件的意识,自觉维护职业荣誉。
“2017年我办理案件134件,自治区高院发回3件,法院内网公布后,我羞得脸上挂不住,感觉像被人当众扇了3个耳光。”张军是吴忠中院民事审判团队第一批员额法官。在他看来,司改后,用人导向实行能力至上,打破资历条框,把想办案、有能力的人放在办案一线,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2016年,张军办理一审二审案件110件,没有一件发回改判,2017年被自治区高院发回3件后,他感觉“脸上烧得坐不住”。后经院里考评,有2件是因为新的证据出现而发回,不算错案,只有1件是因为工作做得不够细致造成。发回改判1件,考核影响院里整体,张军心里一直不踏实。仔细反思,主要原因是司法鉴定损害价值问题,自己少跑了路,只跟熟悉的鉴定机构人员沟通,最终影响案件结果,同时也给当事人增加了诉讼成本。年终考核,张军这一项被扣3分,本来可以进入优秀,结果成了合格。
“我近3年办理的案件,自治区高院没有发回改判的。”通过这些年的历练,已是司法改革主力军的马媛将对法官职业的感性向往升华为理性挚爱,“每当我看到当事人愁眉不展的脸上绽开笑容,反目的朋友重归于好,法院公信力得到彰显时,都会感到无比的成就感”。
“扶上马送一程”培育司法能力提升
2015年3月,吴忠中院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3年来,在上级党委和自治区高院的指导下,经过不懈努力,以法官为主体、以办案为中心、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观念、制度及司法业绩评价体系在吴忠中院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案件审判质效全面提高。
吴忠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全区审判业务专家项成文在宁夏法院工作30多年,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有着切身体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就要求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效率,使老百姓感受到司法文明、司法温暖。”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司法更加独立,法官地位进一步提高,受到的干扰越来越少。过去有些案件,到政府部门协调找不到人,现在领导主动跟法院沟通,化解矛盾纠纷。
审判权下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在项成文分管的工作中,过去每年签发法律文书100多份,现在只有自己办理的自己签。
过去吴忠中院50多名法官办理1000多件案件,现在38名入额法官办案2000多件,这背后是办案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每一名法官都有一个不断成长的过程。他不是开关,司改‘开关’一打开,什么功夫、什么能力马上就会。法院需要通过现有和创新机制,‘扶上马送一程’,帮他们理清思路,保障司法改革有序稳步推进。”黄金柱对于入额法官司法能力培育有着自己的理解。
法官不是万能的,如果遇到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吃不准”怎么办?吴忠中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合议庭提供咨询意见。在确保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专业法官会议对主审法官、合议庭认为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拟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先行研究讨论,为合议庭正确认定事实证据和理解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减少和避免“同案不同判”情况。2017年,吴忠两级法院召开专业法官会议37次,讨论审判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62个;2018年上半年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2次,讨论审判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12个。2017年,吴忠两级法院审委会共研究讨论152次572案,2018年上半年研究讨论36次103案。
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吴忠中院通过院庭长加强对案件的监督和管理,使放权和监管结合起来,着力提升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
该院积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确保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职业操守正的法官适时选入员额法官队伍。对能力不胜任、办案不达标的员额法官,及时按程序退出员额,对调离、辞职人员及时办理退出手续。3年来,吴忠中院既无人员流失,也无因未进员额而抱怨司法改革的情况。
与此同时,吴忠中院构建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业务需求为导向的审判团队。严格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现实质性办案,真正回归办案一线。裁判文书一律由主审法官签发,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
吴忠中院还通过强化院庭长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立院庭长管理监督“清单”,对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时间、内容、节点、处理结果等全部记录在卷,确保全程留痕。每月通报法官收结案数,督促提高审判效率;每季度对生效案件在各审判团队之间交叉评查全覆盖,对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情况适时通报。
吴忠中院审管办副主任杨娟说,执法办案,案件质量永远是第一位。3年来,吴忠中院把案件质量作为司法业绩主要考评依据,不仅重视结案率和办案数量,还将发改案件数量作为扣分项纳入考核,定期会诊发改案件,查找原因,统一裁判尺度,提高质量。这从根本上解决了法官从过去主要追求办案效率向质量为先兼顾效率转变的问题,案件质量提高了,诉讼案件绝大多数在一审环节得到化解,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提高了,涉诉信访减少了,维护了一方社会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