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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法院“链条式”纠纷调解方式 为民解“薪”愁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化和发展。新年伊始,盐池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解了14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将涉企纠纷化解在了诉前。

    近日,盐池县法院立案庭收到王某、刘某等14名劳动者诉宁夏某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涉案标的41万余元。考虑到案件涉及人数较多,若通过诉讼程序将加大当事人诉讼成本,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盐池县法院决定启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从先、从快妥善解决工人讨薪问题。调解过程中,法官、调解员一方面耐心细致做好讨薪工人的思想工作,避免大家情绪激动和矛盾进一步激化,另一方面向涉案公司负责人做好释法明理工作,说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劝说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向14名工人支付了部分欠薪,下剩部分将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履行。至此,该案成功调解办结,14名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近年来,盐池县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领域案件,尤其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充分运用诉前多元化解的方式,秉持调解优先、诉求兼听、利益兼顾原则,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下一步,盐池县法院将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注重用好调解手段,力争办一件、结一件、到位一件,全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系紧护薪安全带,让司法为民更护民。

来源:盐池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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