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赵旭沛 马东才)12月4日下午,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的首批新任命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
红寺堡区司法局副局长张伏荣在仪式上宣读了《红寺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刘慧霞等3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随后红寺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勤等6人向新任职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红寺堡法院选任的第一批人民陪审员,他们将会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在案件陪审过程中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毕,新任命的33名人民陪审员在红寺堡法院副院长徐万学同志的带领下,面向国旗笔直站立,紧握右拳庄严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宣誓仪式结束后,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张晓春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在任职过程中,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兑现自己今天在国旗下的承诺。
仪式最后,郭勤院长代表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党组向新任命的33名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向他们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提高站位。忠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代表红寺堡区23万人民行使权利,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重托。二是认真履职。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善于运用自己在各行业中积累的社会经验和知识,积极参与案件调查、庭审发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三是严守纪律。要有承载得起权利、名利等各种诱惑的定力,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恪守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