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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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营造吴忠市两级法院工作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法院系统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水平,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一、指导思想

全市法院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两级法院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坚持点面结合的方式,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宗旨,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为法院工作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树立法院新形象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工作措施

(一)信息稿件渠道

信息调研要围绕中心工作,整合信息调研资源,拓展内外联系,实现法院信息、调研工作的良性发展。

加大稿件撰写和对内、对外报送工作力度。在法院系统内,力争在最高院报纸、网站和区高院网站、信息调研刊物多发表宣传稿件和调研文章。同时,注重加强向各级党委组织报送信息稿件力度,及时给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报送信息。

(二)信息稿件报送、约稿、审核把关制度

1、信息稿件报送制度。各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按照每年度分解任务向研究室报送稿件,内容可以为审判经验、案件动态、重大情况反映等。

2、约稿制度和重大事项必报制度。为增强信息工作的时效性和全面性,在正常报送信息的同时,市中院根据高院的要求、本院即时的重点工作,向相关的单位(部门)约报指定内容的信息或者调研文章。实行重大事项必报制,凡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应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信息,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经验教训等情况。

3、报送审核把关制度。信息、稿件报送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式样附后),一般稿件须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重要稿件由信息编发部门按程序审批后,统一上报对外发布。向有关新闻媒体报送的宣传稿件,应由信息编发部门主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必要时应向院长报告,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三)切实提高信息稿件质量,确保信息保密和安全性

信息宣传稿件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做到不夸大其辞,不隐瞒真相;要讲究时效性,对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即发即报,不得迟报、瞒报;要确保信息质量,信息的内容要明确具体,分析问题要逻辑严密,信息稿件结构要紧凑,层次要分明,条理要清楚;注意发掘具有全局性、典型性的内容,及时进行深入分析调研,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和建议,切实发挥信息调研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

要增强保密意识,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对于涉密信息,严格限制报送渠道,须通过内部传真、内部邮件或者指定专人的形式报送,对于涉密信息的电子版配置独立的储存介质保存。

(四)加强充实信息队伍建设

各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要明确一至二名工作责任心强、文字水平较高的同志为信息员,负责日常信息的编发、撰写、报送。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负责部门应加强信息宣传员业务培训。同时,建立信息员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信息员召开座谈会,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市中院将试行每季度一次例会制度,遇重大信息或宣传事件可临时组织信息联络员交流学习。(信息工作联络组织见附表)

市中院成立信息调研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两级法院信息工作和调研工作的考核。组长:张秉俊,成员:钮建勋、石文芳。办公室设在市中院研究室。

(五)建立信息和调研工作基金

市中级法院从机关财务拿出一定的资金,建立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基金,用于表彰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信息采编、业务培训、学习交流及其他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费用。今后每年都安排一定的经费补入基金,确保基金有效运转。

三、督查考核

(一)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和调研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对各基层法院、本院各庭室的信息报送和调研文稿采用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和检查,每季度对信息宣传和调研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终将检查结果汇总通报。

(二)建立并逐步完善考评制度。信息和调研稿件报送及采用情况将纳入年终评先考核内容,按照报送稿件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量化计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并逐年完善《吴忠市两级法院信息和调研工作考评办法》。考评实行三级负责制,即:主管部门负责人对信息调研工作负责,主管院领导对主管部门的信息调研工作负责,院长对全院的信息调研工作负责。

(三)表彰奖励先进。每年度对全市法院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与个人,按照市中院《信息和调研工作考评办法》和相应信息宣传

奖励标准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基层法院可参照执行。

来源: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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