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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信用卡领刑六个月

 

(本网讯 周莹) 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2013315日,被告人王某某向中国农业银行红寺堡支行申领信用卡一张,并持卡消费套现,截止2014924日共透支人民币46300元,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拒不归还。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依法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随着现代社会信用卡的广泛运用,关于信用卡的犯罪越来越普遍,在此办案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合理使用信用卡,不当的使用可能触犯法律并构成犯罪。

 

来源:吴忠中院 责任编辑:徐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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